莫用“渔网”碰“法网”,莫用“无畏”挑“法威”。8月14日,嘉鱼县公安局传来音讯,该局高铁岭派出所成功查办一同盗窃案,捕获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人3人,缉获渔获物120余斤。
7月27日清晨2时许,高铁岭派出所民警接到大岩湖水库管理员报警称有人在水库偷鱼。
接警后,民警当即赶往现场。在现场,民警发现水库马路上停着一辆面包车,车后座两筐刁子鱼、草鱼、黄骨鱼,面包车旁有一张散落在地上的拉网。
办案民警很快经过面包车找到了辖区居民向某某,面临铁的事实,违法行动听向某某告知26日晚邀约同组乡民王某、张某带好拉网和鱼筐等捕鱼东西,趁夜色拉网偷鱼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
“咱们觉得水库的鱼“新鲜肥美”,能够给自己家里节省一点菜钱,谁曾想到被民警抓住了,今后贪心小便宜的工作我再也不做了。”在办案中心违法行为人向某某告知民警,当天晚上刮了很大的风,依据鱼的习性,估计浅水区会有大鱼。
所以,三人一算计就相约深夜到水库偷鱼。成果,不光鱼没偷回家,反而被民警抄获身陷囹圄,“偷鸡不成蚀把米”。
嘉鱼警方提示:偷鱼事小,违法事大,莫要容易贪小便宜。此外,夜间水库光线幽暗,为了本身安全,应当自觉远离水域,更不要逼上梁山下水偷鱼。